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2024、2024-2025年度长沙市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承储企业遴选项目包二合同公告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略)-2025年度长沙市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承储企业遴选项目包二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略)
服务类合同预览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略)-1 采购人(全称): (略)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浏阳市供销社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略)。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略) (2)项目名称: 2023-2024、2024-2025年度长沙市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承储企业遴选项目包二 (3)采购计划编号: (略)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1 履行期限: 2023-10-01 —— 2025-03-31 3.2 履行地点:(略)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承储品种及数量: 0.5 万吨(其中,尿素0.1万吨,高效复合肥0.38万吨,钾肥0.02万吨) 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3.2、承储期:招标确定的(略),即2023-2024年度储备期(2023年(略)),2024-2025年度储备期(2024年1(略)),每个储备期为6个月。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市供销社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略)) 4.3 对中小微(略):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略),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略)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化肥淡储到期后 10 个工作日内,承储企业根据化肥淡储情况编报化肥淡储补贴申报材料,报市 供销社初审,初审后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核查。市发展改革委审核后, 及时按程序申请拨付补贴资金。,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按《长沙市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长发改物资〔(略)执行。 5.3 验收(略)按《长沙市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长发改物资〔(略)考核、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根据淡储化肥总量及用肥需求安排年度化肥淡储数量和品种: 2、根据《长沙市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执行情况向乙方支付淡储化肥财政补贴资金; 3、抽查(略) 4、不对外披露乙方上报数据资料。 (二)乙方 权利与义务 1、按照协议承诺的数量、品种,准备相应(略), 及时入库,储备到位。 2、年度储备期内累计调入量不少于淡储任务量的1.2倍,年度储备期内第四个月的月末库存量不低于承储任务的50%,后3个月中至少有一个月月末库存不低于淡储任务量。各储备库点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否则不得计入库存量,储备期第二年储(略),应在该年7月底前告知甲方,提交储备库点变更报告。承储企业如有生产资质的,其调入量为企业调入市内或在市内生产的、货权未发生转移的化肥数量,库存量为企业在市内各库点(含厂区)的化肥库存数量合计。生产企业在市外的,其厂区的库存不得计入库存量。承储企业储存多个化肥品种的,按品种分别核实,单个品种核实未通过的,视同为未完成承储任务。 3、按照市内化肥资源和用肥需求情况,合理配置各储备(略)。 4、负责承储化肥的安全和质量并承担相关责任。按《长沙市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要求,定期统计本企业化肥进、销、存情况和当地市场化肥价格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甲方,并对(略)。 5、如宏观调控需要,甲方对乙方的淡储化肥(以协议承诺的数量品种为限) 有优先(略),及时供应,结算价格不得 高于当时同(略)。 6、淡季商业储备化肥只限于满足市内农业生产需要,不得流出市外。 7、淡储化肥经营自负盈亏。 7.违约责任 8、接受甲方或甲方授权单位对化肥淡储情况的检查,并提供相关数据资料。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略).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略),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略)。 7.4、乙方未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责任或违反《长沙市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规定的,甲方有权中止本协议,不支付淡季储备补贴资金,取消乙方淡储资格;乙方还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略),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8.解决(略)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略)(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略)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未尽事宜遵照《长沙市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11.2、(略)备期((略)承储协议纸质版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见附件);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略),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附件列表: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