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略),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略)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略)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略),并在标的(略),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略)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承租方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不得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如发生问题,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负。承租方应维护好标的内的环境卫生,垃圾应及时自行清运,积极配合相关(略)。 2、租期内如因国家政策改变或因政府规划拆迁需要等原因,出租方决定提前终止合同的(出租方提前通(略),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不视为出租方违约,并且对因此造成承租方的损失,出租方(略),不再承担赔偿、补偿责任。 3、承租方不准乱搭乱建,如出现自行搭棚建房等违章现象被相关部门处理的,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本次所有出租标的均以现状出租,承租期间出租方不负责标的的修缮。经出(略),承租方(略),可以对标的进行装修。租赁期(略),期满后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不得拆除。 4、承(略),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合格证等),办证手续、责任、费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给予协助。证照办理成功与否,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一旦参与竞租,即表明承租方(略)。 5、本次招租的标的不得改变用途,须按合同要求使用标的,不得(略),不得转(略)。如有类似情况发生,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权。标的水(略),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安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安全责任由承租(略)。 6、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略),以现场实地(略)。 7、本次招租标的内若有不确权面积,在租期内不确权部分被相关职能部门要求拆除的,承租方应积极配合,租赁价格不变。 |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市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略) | 联系地址 | **省**市江东街道江东中路77号 |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75000.00 元/年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1年支付1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略)支付交易服务费(详见《特(略))等。 | 出租用途 | 合法商业经营(重餐饮除外)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略):按第一年成交租金的20%收取。履约保证金于租赁到期时,经租赁双方(略)。 2、给予竞得人2个月免租期,分别在第一年、第二年各减免1个月。 3、房屋不得用于机械加工、易燃易爆品销售等噪音大、粉尘大、影响当地居民生活的业务项目。 4、房屋竞得人房租金交纳依照《房屋租赁合同》直接交至出租方。 5、(略):出租方在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与竞得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6、按照租赁合同中所列租赁起始日(略)7、权证相关信息:有产权证。 8、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9、出租标的现(略):毛坯,以现状交付。 10、房屋使用及经营管理须符合安全管理规范。 | 租期 | 3年(自合同约定之日起) | 有无免租期 | 有 | 免租期时间 | 2个月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是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本次公开招租面向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5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6: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略),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略) | 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 |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略)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2、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祝女士 | 电话 | (略) | 传真 | | 邮箱 | | 地址 | **省**市稠州北路505号 | 网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