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温州格雷特电镀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温州格雷特电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温州格雷特电镀有限公司位于瓯海郭溪泰山路21号,占地面积2505平方米。从事电镀加工。公司决定改建1F、2F、3F,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温州格雷特电镀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于(略)过审批(温环瓯建〔(略)。本项目于(略)工建设,2024年3月部分建成并调试运行,员工仍为150人,厂内不设食宿,年工作300天,2F复合电镀线MF03实行白天15小时单班制,3F西侧半自动挂镀线MF04实行白天12小时单班制,3F东侧全自动滚镀线MF05实行18小时双班制,产能从年加工850万套锁具、1000万副眼镜、3000吨汽摩配调整为9000万只装饰扣、1000万套锁具配件、35万平方米开关插片。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目前,排污许可证已变更(证书编号:(略)C00IP),主体工程工况稳定且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先行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占比10.7%。
(三)验收范围
温州格雷特电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已建成部分(2F复合电镀线MF03、3F西侧半自动挂镀线MF04、3F东侧全自动滚镀线MF05)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本次是先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IF自动挂镀线MF01、1F自动滚镀线MF02、3F电泳线暂未建设。3F西侧半自动挂镀线MF04取消酸铜、焦铜工艺,不设置活化工序,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的表3.6-3。原辅材料用量因产能未达设计水平相应减少,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的表3.6-1。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主要产生电镀废水,退镀退漆废水,废气喷淋(略)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电镀废水分为前处理废水,综合废水、含氰废水、含铬废水、含镍废水;废气喷淋吸收废水分为酸雾喷淋吸收废水、含氰废气噴淋喷淋吸收废水。纯水机制备废水回用于废气喷淋吸收、喷漆喷淋。退镀退漆废水汇入综合废水;酸雾喷淋吸收废水汇入综合废水;含氰废气喷淋吸收废水汇入含氰废水;喷漆废水经隔渣沉淀,汇入前处理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汇入综合废水。前处理废水、综合废水、含氰废水、含铬废水、含镍废水分类收集,通过明确标识的专用架空管道输送至温州嘉鸿废水处理有限公司分质处理,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的表4.2-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纳管至温州市西片污水处理厂。化粪池与其(略),本次验收未对生活污水进行监测。
(二)废气
主要产生酸雾、含氰废气、有机废气。2F、3F的自动生产线整体密闭,采用顶部气体收集系统;手动镀槽采用半包围侧吸系统。2F、3F酸雾收集后,分别经氢氧化钠溶液喷淋塔处理,引至25米高空排放。每条生产线含氰废气收集后,分别经氢氧化钠溶液+次氯酸钠溶液喷淋塔处理,引至25米高空排放。喷漆房全(略)。2F(略),经气旋喷(略),引至25米高空排放。3F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引至25米高空排放。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吸声、消声、隔声、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主要产生电镀槽渣、退镀废液、废活性炭、危化品废包装袋、废过滤材料、漆渣、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普通废包装袋、生活垃圾。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普通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电镀槽渣、退镀废液、废活性炭、危化品废包装物、废过滤材料、漆渣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行管理;委托浙江中环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
废气工况(包括pH值)在线监控,设独立电表,所有废气(略)有限公司负责。
温州嘉鸿废水处理有限公司排放口在线监控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铜、总锌、总氰化物,并与当地生态环(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修编并在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分备案,备案编号:(略)-(略)。厂区设有2个容积30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温州嘉鸿废水处理有限公司设有1个容积5474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
地下水监测依(略),每年由基地统(略)。
四、环境保(略)
(一)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略)4~15日,4月2~3日),2F酸雾净化设施排放口、3F酸雾净化设施排放口氯化氢、硫酸雾浓度均低于《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5规定的限值。2F复合电镀线MF03含氰废气净化设施排放口、3F西侧半自动挂镀线MF04含氰废气净化设施排放口、3F东侧全自动滚镀线MF05含氰废气净化设施排放口氰化氢浓度均低于《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5规定的限值。2F有机废气净化设施排放口、3F有机废气净化设施排放口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总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及臭气浓度低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略)1规定的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氯化氢、硫酸雾、氰化氢、颗粒物浓度最高点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略)2规定的限值,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最高点浓度及臭气浓度最高点臭气浓度低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略)6规定的限值。
(二)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略)5日),四周厂界昼、夜环境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类限值。
(三)固体废物治理达标情况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已经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已经签订,危废贮存间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建设。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按照当前的生产安排,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总氰化物、总铬、总铜、总镍、总锌、石油类、VOCs的实际排放总量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核定量。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低于《浙江省电镀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修订)》(浙环发〔(略)规定的限值。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温州市水环境质量月报》(2024年3月)仙门监测断面监地表水水质满足Ⅲ类的功能要求。本项目对周边地表水无明显影响。
根据《温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月报》(2024年3月),瓯海区监测信息同比不变。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空气无明显影响。
根据《2024年第一季度温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本项目所在声环境符合区域相关标准。本项目对周边声环境无明显的影响。
六、(略)
温州格雷特(略),环境保护设施已经配套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先行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略)(国环规环评(略))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略),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杜绝储存、运输和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减少碳排放,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按照《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00-2010)及有关工艺技术规范或污染源控制技术规范,进一步优化污染治理工艺及参数,建立健全环(略),并严格执行。核实活性炭用量、质量,确保满足工艺要求,达到《(略)(HJ 2026-2013)的相关要求,并及时更换。加强运行监测,按照排(略) 电镀工业》(HJ 985-2018)等开展自行监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合理配置并经常检查集气罩,使之处于正确的位置,调整控制风速,足以(略),确保最大限度地收集废气,减少无组织排放。
(五)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风险排查,降低环境风险。
(六)规范建设危废贮存间,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监测(略),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七)建设(略),应当重新(略)。
公示期: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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