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东山区中山一路金羊三街12号3201房地产
转让底价: (略)
项目编号: (略)
保证金: (略)
企业性质: (略)
支付方式:(略)
转让方:(略)
挂牌起止日期:(略)
公告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受让方阶段,期待您的参与(请联(略))!如有意向,请点击此处 报名竞买。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略)、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略),如违反(略),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略)。 |
**市**区**一路金羊三街12号3201房地产 | 转让底价(万元)(略) | |
(略) | 挂牌截止日期(略) | |
资产地图位置
(略) | ||
5 个工作日 | ||
是 |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39)个周期 |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略)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1.标的房产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等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2.**区已于2005年5月(略)。 3.标的资产不存在共有、租赁、抵押、查封等事项。 4.本次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房产现状,房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 5.其他详见《关于**区**一路金羊三街12号3201房地产估价报告书》(鹏信房估字[(略)。 6.标的资产看样时间安排在项目公告期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10时至17时(公告期截止后不再安排看样),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安排联系看样,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略)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略)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略)。意向受让(略)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略),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向**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以到账为准)。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略) 2.2本项目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略)+资金用途”。 2.3**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略),自行(略)。 4.**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略)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受让方须(略),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略)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5.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略)+资金用途”。 5.2**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略) 账 号:(略) 开 户 行:(略)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略)截止日期。 1.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承诺已知悉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已自行确(略)。如因不符合相关购房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2)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3)本次标的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等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4)受让方须(略),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受让方应在**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组织签约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3.受让方应(略)清全部交易价款。 4.意向受让方一旦(略),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 ||
网络竞价 | ||
是 | ||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
否 | ||
不允许 |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略).00元。 |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 ||
挂牌截止日17:(略) | ||
(略) | ||
(略) 账号:8110901012801441804 开户行:(略) 转账备注:+保证金 | ||
本项目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 (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诚意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 |
(略) | |||
**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1701-1705房 | |||
高南林 | 注册资本(万元)30,(略) | ||
A0(略) | 企业类型A1(略) | ||
(略)W | 经营规模大型 | ||
其他 执行董事决定 | |||
国务院(略)委监管 | |||
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
中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 ||
202(略)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关于(略)转让富力东堤湾两套房产的批复 |
刘先生、王女士 | |
(略)、(略) | |
**市天**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 |
(略)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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