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清镇市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关于公布**市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修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编码的通知》(黔财采〔2022〕13号)要求,现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仍然执行《**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略))》标准。
附件:**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21年版).pdf
**市财政局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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