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江苏)绿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汾湖兴黎生态产业融合提升项目企业资产评估(初评)项目进行(略)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略)
二、招标项目名称:汾湖兴黎生态产业融合提升项目企业资产评估(初评)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伍佰玖拾万元整(¥(略).00),其中:汾湖兴黎生态产业融合提升项目企业资产评估(初评)(第一标段),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叁拾万柒仟壹佰壹拾伍元整(¥(略).00);汾湖兴黎生态产业融合提升项目企业资产评估(初评)(第二标段),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壹拾柒万玖仟壹佰伍拾元整(¥(略).00);汾湖兴黎生态产业融合提升项目企业资产评估(初评)(第三标段),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壹拾贰万壹仟伍佰贰拾元整(¥(略).00);汾湖兴黎生态产业融合提升项目企业资产评估(初评)(第四标段),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壹拾贰万壹仟贰佰肆拾伍元整(¥(略).00);汾湖兴黎生态产业融合提升项目企业资产评估(初评)(第五标段),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壹拾柒万零玖佰柒拾元整(¥(略).00)。
四、最高限价:投标单位根据汾高新财发〔(略)汾湖高新区资产评估收费参考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表的下限值为基准报投标固定折扣(例如投标固定折扣填报99%,则表示在上述规定基准上打九九折,其对应的收费金额=收费标准*0.99),投标固定折扣要求<100%。
五、采购方式:(略)
六、招标内容:本次采购的主要内容为汾湖兴黎生态产业融合提升项目涉及黎里古保办辖区内企业的资产评估(初评)项目,评估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土地、房屋、装饰及附着物等,并出(略)。具体服务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七、中标单位数量:本项目分标段采购,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已递交某标段投标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各标段评审中获得了招标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应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投标文件不再参与价格分和技术标的评审),也不具备本次(略)。本次招标项目共五个标段,允许一个投标单位报名多个标段,但一个投标(略),标段开标顺序按标段号顺序确定。每个标段中标单位为一名。
八、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略)
3.具有履行合同(略)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资产评估资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九、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报名时间:(略)9:00—11:30,13:00—17:0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现金收讫,如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后方可参加。
2.报名方式及地点:现场报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鲈乡南路2485号明珠大厦北楼1702A((略))。
3.报名材料:
(1)提供投标(略)(“三证合一”)复印(略)
(2)投标单位(略)(内容如上,格式自拟);
(3)投标单位提供(略)
(4)投标单位提供:近三年内①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②无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情形;③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④无安全责任事故承诺书。提供无上述情形的承诺书原件。
(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略)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如有要求提供(略),封面注明(略)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材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审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
4.联系人:朱思薇、沈雪娟 联系电话:(略)
十、投标文(略):
开始接收时间:(略)
接收截止时间:(略)
接收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略)高新区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接收人:(略)
十一、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苏州市吴(略)1楼1103开标室(汾湖高新区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十二、现场踏勘: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各投标单位需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未踏勘现场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现场(略),勘察现场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十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朱思薇、沈雪娟 联系电话:(略)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鲈乡南路2485号明珠大厦北楼1702A
2.采购单位: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江苏)绿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智宏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十四、招标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敬请留意,请各单位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以(略)。
汾湖高(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