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荣路(公常路-圳美大道)市政工程命名变更公示服务采购公告
(略)命名变更公示服务采购公告 | |||||||
1 | 项目名称: | (略) | |||||
2 | 项目概况: | 荔荣路位于光明区新湖街道,道路走向自北向南,规划为城市支路。规划红线宽为24米,道路全长约635米,双向4车道。道路起点接现状公常路,终点接现状圳美大道。 | |||||
3 | 采购单位: | (略) | |||||
4 | 发包(略):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略)。 | |||||
5 | 公告发布时间: | (略)0:00至(略)8:00 | |||||
6 | 报价方式: | 固定报价 | 暂定价 14260 元 | ||||
7 | 结算方式: | (略) | |||||
8 | 工程地址: | (略) | |||||
9 |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企业资格要求: /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0 | 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要求: | (1)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企业营业执照、资格条件要求中的相应证明材料(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情况等; 3)报价书(格式不限)。 (2)编制要求:截止投标时间前,投标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命名格式:工程名称(略),所有资料须均须投标单位盖章,且扫描合并成一份PDF文件)。 (3)递交方式:发送至 (略) 政务邮箱。 | |||||
11 | 采购(略): | 邱工 | 联系电话: | (略) | |||
12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近3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6)近2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略) (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8)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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