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院内零星修缮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楼3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5-21 14:0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院内零星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95.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医院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现有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应需性维修、修缮。如门、窗、内墙、外墙、天棚吊顶、屋面防水、室内地面、车棚、围墙等院内各类零星修缮、土建装饰、水电安装(仅限项目内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三.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后12个月;单次维修按实际工作量及采购人维修需求确定维修工期;如为紧急维修,需在接到采购人维修要求后2小时内到场。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①投标供应商如为小微企业的,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投标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④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项目。
3.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同时,****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情形。
时间:
2024年05月09日至2024年05月16日,工作日09:00-11:30,13:00-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楼3楼
方式:请潜在投标供应商携带获取时需要提交的资料至**市**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楼3楼获取。需要提交的材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代表身份证、联系电话、联系邮箱);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投标供应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200.00元
截止时间:2024-05-21 14:00 (**时间)
地点:**市**区绣溪路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楼2楼评标室
时间:2024-05-21 14:00 (**时间)
地点:**市**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二楼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钱荣路156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10-****0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楼3楼
联系人:黎晓明、杨亚丁、王静遐
联系电话:0510-****36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晓明、杨亚丁、王静遐
电话:0510-****3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