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中心勘察设计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中心勘察设计 | |
标段编号 | WH09GC2024FJ254001 | |
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市**东路1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汪群 173****5203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社区办公楼四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阮** 139****4561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5月8日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勘察))乙级 | |
投标报价(费率) | 92%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曹岩 | |
证书编号:201****2348,17C****218。 | ||
证书名称: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工业与民用建筑物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 | ||
工期(天) | 45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项目名称:祝桥养护院**工程(一期)。 加分业绩:1、项目名称:祝桥养护院**工程(一期)。 2、项目名称:****园区19-04地块医养结合项****养护院**工程。 | |
规定公示的 | 加分业绩:1、项目名称:祝桥养护院**工程(一期)。 2、项目名称:****园区19-04地块医养结合项****养护院**工程。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 |
投标报价(费率) | 91.6%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姜友坚 | |
证书编号: 200****0545,G****296892。 | ||
证书名称: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 | ||
工期(天) | 45 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项目名称:****医院新院区改造项目。 加分业绩:1、项目名称:****医院新院区改造项目。 2、项目名称:如师附小**校区设计项目。 | |
规定公示的 | 加分业绩:1、项目名称:**二小项目设计。 2、项目名称:**市**区北岙学前教育(托育)建设工程设计。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设计院****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 |
投标报价(费率) | 92.5%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曹磊 | |
证书编号:201****0595, 934********03007421。 | ||
证书名称: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学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 ||
工期(天) | 45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项目名称:****初中(暂定名)工程设计。 加分业绩:1、项目名称:****学院****中心等项目设计。 2、项目名称:****医院****医院)**项目规划设计。 | |
规定公示的 | 加分业绩:1、项目名称:****看守所改扩建工程。 2、项目名称:****技术中心项目设计总包。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公司,勘察设计资质过期; 2、****集团****公司,报价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方式报价; 3、****研究院有限公司,报价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方式报价。 4、**智谋规划工程****公司,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未提供高级工程师证书。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详见附件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