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矿汉邦徽农(略)
一、项目编号: (略)
二、项目名称: 中矿汉邦徽农冷链全品生产配送平台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伍佰捌拾捌万捌仟捌佰元整(¥(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中矿汉邦(略) |
采购需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服务期限: | 1年 |
服务标准: | 符合采购方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功保、梁露、丁家驹、吴伯友、周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略)
2.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211号香枫创意园A座3楼,联系电话:0551-65770020、1995601903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略)提出投诉,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略):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略)(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略)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安徽淮南市大通区工业园服务中心淮南新经济创业园401室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211号香枫创意园A座3楼
联系方式:(略)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