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怡岛路550号舟山儿童公园4号楼4-5号左边一间商铺五年租赁权
2.(略) 万元(首年) | 出租面积约41平方米 |
交易(略)
出租用途商业
所在(略) 舟山市 定海区
(略) |
(略) |
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怡岛路550号舟山儿童公园4号楼4-5号左边一间商铺 |
项目咨询请联系 刘女士|联系电话:(略)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略),不存在虚假记(略)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略)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略)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略),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略)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舟山产权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略)。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23) 舟山市不动产权第(略)号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其他重要事项披露:出租标的为舟山海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由舟山城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进行出租管理,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与舟山城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舟山城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王嘉业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略) | |
联系地址 |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金岛路11号田螺峙商务大楼1205室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2.(略) 万元(首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首年租金挂牌价2.55万元,前三年租金不变,第四年起每年租金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 是否(略)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商业用房(不得经营易燃易爆、扰民、重油烟餐饮项目。) | ||
与交易相关的其(略) | 1、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的25%,装修押金10000元(承租方装修结束,并符合出租方验收要求的,装修押金将予以退还)。 2、标的证载用途为公园与绿地/其他。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略),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略),并对营(略)。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略)(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出(略),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6、承租方与出租方在项目成交后10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房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8、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 ||||
租期 | 5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略),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舟山产权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略)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略):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价资格,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报价。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项目附件 | 实地勘察证明(4号楼4-5左边).docx 授权委托书(4号楼4-5左边).docx 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动态报价).docx 房屋租赁合同(城投运营公司).docx 报名所需材(略).docx 儿童(略)(挂牌使用).pdf |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刘女士 | 电话 | (略)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浙江省舟山市临城街道翁山路416号中浪国际大厦1905室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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