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
采购项目名称 | 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2024年林草产业融合发展试验示范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红河哈尼族彝(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09日 10:(略) |
获取(略) | (略) 每日上午:(略):(略) 至 12:(略) 下午:12:(略)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5月20日 09:(略)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天马路红河体育场西门(左转上楼梯4楼) (略)开标室(蒙自) | ||
预算金额 | ¥(略).(略)(略)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略)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略)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红河体育场西门(左转楼梯上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略)公告
项目概况 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2024年林草产业融合发展试验示范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5-20 09:(略)(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4-C3-(略)826-YNGY-(略)04
项目名称: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2024年林草产业融合发展试验示范项目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万元):(略)
最高限价(万元):(略)
采购需求:服务内容:完成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2024年林草产业融合发展试验示范项目,包括:建设5(略)亩林草产业融合试验示范项目。(备注: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5-09 14:(略)至2024-05-15 17:(略),每天上午(略):(略)至12:(略),下午12:(略)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略)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5-20 09:(略)(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05-20 09:(略)(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天马路红河体育场西门(左转上楼梯4楼) (略)开标室(蒙自)
六、(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2024年林草产业融合发展试验示范项目: 保证金金额:6(略)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5-20 09:(略) 其他:①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信息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②本项目为云南省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 “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具体操作请下载附件(供应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③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④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⑤CA证书在线解密:供应商在截标时间前,使用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供应商操作失误或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无法读取、导入或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规定的时间进行解密的,后果自负。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⑦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⑧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磋商申请人使用保险/保函替代投标、履约保证金,支持磋商申请人基于成交项目进行应收账款融资。磋商申请人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直达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红河体育场西门(左转楼梯上4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