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略),为保证审查工(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个工作日,报告表项目2个工作日。
公示日期:(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431--(略)(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榆树市分局审批科)
通讯地址:(略)
邮 编:(略)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报告表 | 榆树市卡岔河水毁修复工程 | 榆树市 | 榆树市水利局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 吉林省睿彤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卡岔河榆树段河道主河槽全线清淤疏浚,设计总长74.869km(相应主河槽中心线长度94.026km),新建主河槽岸坡防护长19.75km(42处),均位于主河槽凹岸。因河道终点段涉(略)(126°46′29.587″,45°7′57.479″),管控范围为断面上游2000m、下游500m范围,管控范围共2.5km内不得扰动,故本项目(略).526km。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水 运营期不涉及;施工期基坑废水经沟渠收集至沉淀池,经絮凝沉淀后上清液回用;生活污水排入租住民房内的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2、废气 运营期不涉及;施工现场距离敏感点较近的工程采取全封闭设置围挡;清滩区域根据表面实际含水情况洒水降尘、起尘物料加盖苫布或设置抑尘网或防尘布;清淤及晾晒场采用植物液喷淋进行除臭;定期维护施工车辆、减速慢行(略) 3、噪声 运营期不涉及;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距离敏感点较近处设置声屏障、施工车辆减速慢行、减少鸣笛。 4、固体废物 (略)圾中废金属外卖废品回收站,其他不能利用部分及时清运至榆树市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场;清淤料在临时堆场自然干化脱水后运至堤防背水侧用于堤防加固;沉淀池内沉渣及时清运至榆树市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场。 5、生态 尽量减少影响面积,把破坏程度降至最低;严格按照设计的施工时段、施工方式、施工范围进行作业,逐步有序的施工,尽量减小施工活动对河床的扰动作用等;清滩土方应随清随运,不得在河道内堆放。公众参与: 相关部门意见: |
注:根据《(略)(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