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市**区巴川街道白龙大道944号6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 ||
项目编号 | (略) | 租赁底价 | 4.0632万元/月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4-01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略) |
标的所在地区 | **市>市辖(略)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略),按照有关要(略)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租(略),经过(略),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涉及标的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在资产租赁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就资产租赁公告内容、优先权行权期限、行权方式及后果等通知相关权利人;
7、我(略),请按此送达(略)
8、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贵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https://(略)com/News2017?id=204),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我方若发生违(略),给意向承租(略),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租赁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名称 | **市**区巴川街道白龙大道944号6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 ||||
坐落 | **市**区巴川街道白龙大道944号 | 楼盘名称 | |||
租赁底价 | 4.0632万元/月 | 租赁期限(年) | 2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季度支付 | 免租期 | 无 | ||
租金(略) | 不递增 | 招租用途 | |||
产权证号 | 渝(2021)**区不动产权第(略)号; 渝(2021)**区不动产权第(略)号;渝(2021)**区不动产权第(略)号;渝(2021)**区不动产权第(略)号;渝(2021)**区不动产权第(略)号;渝(2021)**区不动产权第(略)号 | ||||
楼层 | 1、2层 | 结构 | 混合 | ||
房屋证载用途 | 商业服务 | 招租面积(㎡) | (略)米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移交时限 | 招租方负责在租赁合同生效且承租方付清标的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联交所交易服务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移交标的 |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评估/咨询(略) | 渝开睿源(房估)【2023】字第K031号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略)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孙老师 | 联系电话 | (略) |
招租方名称 | **市**兴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行为(略) | **市**区人(略)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略),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略)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略)㎡,标的详情见附件《标的明细表》。 二、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略)com/help/)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至**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招租底价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四、为保护招租方和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利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略),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略)费用后,招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对招租方的违约金:(一)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二)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三)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略)(五)其他无故不(略)(六)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意向承租方须自行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略)),若决定承租,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承租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略),并愿承(略),成为承租方后(略)式放弃承租行为,否则将视为违约。 六、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略)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略),除扣除保证金外,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七、**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按标的2年成交租金总额的3%收取,由招租方(略).5%。 八、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移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含物业及空调(略))由承租方自行承担(需出租方(略))。 九、承租方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标的出租期间因经营者因自身原因违法造成的处罚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十、房屋改造装修、排水管道整治必须征得招租方同意方可实施,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不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承租方对房屋装修、装潢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如不再续租,承租方不得要求招租方补偿其装修、装潢费用,并不得以此(略)。 十一、租赁期内,若遇该房产(略),租赁方须无条件腾退,招租方不(略),招租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不得在此违章搭建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 十二、(略),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略)。 十三、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需另行向招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一个季度租金),租赁合同终止后,根据租赁合同约定返还其履约保证金。 十四、招租方负责在租赁合同生效且承租方付清标的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联交所交易服务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移交标的。租期计算以签订租赁合同确定的时间为准。标的其他未尽(略)。 十五、标的未经招租方同意不得转租。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20.00 万元 | ||
交纳(略)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略) |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略)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联合产(略)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陈老师 | 联系电话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