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信息化工程一标
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 《**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信息化工程一标招标文件》中内容补充修改如下:
原文 | 修改后 | |||||||||||||||||||||||||||||||||||||||||||||||||||||||||||
1、原招标公告“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8 年(2016 年 4 月以来)成功完成过 1个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业绩(联合体完成的项目业绩不计入) | 现修改为:投标人近8年(2016年4月以来)成功完成过1个信息化建设项目业绩(联合体完成的项目业绩不计入) | |||||||||||||||||||||||||||||||||||||||||||||||||||||||||||
2、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1商务评分表中加分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8 年(2016 年 4 月以来)成功完成过合同价 300 万元及以上的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业绩(联合体完成的项目业绩不计入) | 现修改为:投标人近8年(2016年4月以来)成功完成过合同价300万元及以上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业绩(联合体完成的项目业绩不计入) | |||||||||||||||||||||||||||||||||||||||||||||||||||||||||||
3、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3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内容无 | 现补充内容: (1)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的“(一)基本情况表”中“投标货物制造商名称”中,可以只提供核心设备的制造商名称; (2)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八、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中,可以只详细描述主要设备的技术性能指标; (3)技术支持资料可以只提供核心设备的技术支持资料。 | |||||||||||||||||||||||||||||||||||||||||||||||||||||||||||
4、原评标办法-商务评分表中“对投标人履约能力的评价”:
| 现修改为:评标办法-商务评分表中“对投标人履约能力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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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均延期至2024年05月27日上午9时00分(**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三、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行政监督:**市水利水电工程****办公室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5月9日
**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信息化工程二标
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信息化工程二标招标文件》中内容补充修改如下:
原文 | 修改后 | ||||||||||||||||||||||||||||||||||||||||||||||
1、原招标公告“3.4业绩要求” 近八年(2016 年 4 月以来)具有 1 个水利相关的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业绩(包含软件采购安装业绩) | 现修改为:投标人近八年(2016年4月以来)成功完成过1个信息化建设项目业绩(包含软件采购安装业绩) | ||||||||||||||||||||||||||||||||||||||||||||||
2、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1商务评分表中加分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8 年(2016 年 4 月以来)成功完成过合同价 200 万元及以上的水利相关的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业绩(包含软件采购安装业绩) | 现修改为:投标人近8年(2016年4月以来)成功完成过合同价200万元及以上的信息化软件项目业绩(包含软件采购安装业绩) | ||||||||||||||||||||||||||||||||||||||||||||||
3、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3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内容无 | 现补充内容: 投标人可提供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软件测评报告或其他相关技术支持资料。 | ||||||||||||||||||||||||||||||||||||||||||||||
4、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无 □有: □ 请各投标人按“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三)重要分项报价汇总表”的格式填写重要分项的报价。 □其他要求: | 现修改为:□无 有: 请各投标人按“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三)重要分项报价汇总表”的格式填写重要分项的报价。 其他要求:重要分项内容为灌区配水调度管理系统,灌区水费计收管理系统,灌区防汛抗旱管理系统,灌区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系统,灌区智能移动终端应用系统 | ||||||||||||||||||||||||||||||||||||||||||||||
5、原评标办法-商务评分表中“对投标人履约能力的评价(0-30分)”:
| 现修改为:评标办法-商务评分表中“对投标人履约能力的评价(0-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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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均延期至2024年05月27日上午9时00分(**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三、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行政监督:**市水利水电工程****办公室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