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电动贵州”建设的指导意见》(黔府办发【(略))、《印发贵州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略)通知》(黔府办函【(略))要求,拥有停车场的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建设充电设施,建设充电设施车位比列不低于 10%。
本招标项目遵义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略)桃溪院区-停车场引进新能源充电桩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合作单位公开招标已由遵义市红花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区发改建设(2021)20 号批准建设,遵义市湘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遵湘投函〔2024〕47 号委托(略)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省级重点项目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合作单位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停车场进行引进新能源充电桩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合作单位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合作形式
2.1 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规模:(略)
2.3 计划工期:招标人指定的工期(90 日历天仅作系统采集数据用)
2.4 招标范围: 停车场引进新能源充电桩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合作单位,本项目合作单位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场地和建设要求,完成停车场新能源充电桩建设,并投入使用。
2.5 标段划分:(略)
2.6 本项目总投资:(略)
2.7 本项(略):无
2.8 合作期限: (略)
2.9 投标报价
(1)普通车位保障报价:保障充电车位作为普通车位使用时的收益,不得低于 200 元/个/月报价,合作单位承诺每月或每年逐额向招标人缴纳。
(2)充电(略)(按每/个/月)分成报价:合作单位完成停车场新能源充电桩建设并投入使用后,承诺经营收入按每/个/月由招标人与合作单位按比例分成。
2.10 合作形式:
(1)合作单位(略)。
(2)本项目前期投入及运营过程中所需全部费用均由合作单位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后,招标人与合作单位收入分成
(3)招标人提供停(略),由合作单位全额投资建设,经营收入每月由招标人与合作单位按比例分成。
(4)招标人将取得管理权和使用(略)运营,运营期间合作(略),合作单位自付费用对所有停车位有关设施设备进行增加、升级改造及维护,同时负(略)。
(5)合作单位自行(略),按标准进行收费。
2.11 运营期的维修维护
在运营期内,合作单位应当确保项目所有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若出(略),由合作单位进行维修维护,费用由合作单位自行承担且不从运营收入中作为运营成本扣除。
2.12 合同估算价:/
3. 竞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竞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略), / 业绩,并在人员、(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5月9日 9 时 00 分至 2024(略)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遵义市新蒲商务中心(CBD)5 号楼 8 楼持单位介绍(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5月20日10时00分,地点为其他(贵州省遵义市新蒲商务中心(CBD)5 号楼 8 楼)。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略)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异议与投诉
联系人:童华峰 联系方式:(略)
8. 其他
无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长征大道商务服务中心(CBD)5 栋 8 楼
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