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司-富县迎宾大道延伸线(G210、G309)道路改造工程-道路土方、雨污水管道项目任务
二公司-**迎宾大道延伸线(G210、G309)道路改造工程-道路土方、雨污水管道项目任务
发布日期: 2024-05-09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范卫栋 | 项目名称: | 二公司-**迎宾大道延伸线(G210、G309)道路改造工程-道路土方、雨污水管道项目任务 |
公示期: | 2024-05-09 ~ 2024-05-12 | 联系人: | 范卫栋 | 公司: | ****集团****公司 |
电子邮箱: | 电话: | 186****1295 | |||
说明: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任何异议,请****招标中心提出,超出公示期将不予受理。 | ||||
公示内容: | 本次招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不含税总价为****000.00元。税率为9%,含税总价为****000.00元(大写:壹佰捌拾伍万叁仟); 1、以业主最终审定分部分项工程费下浮15%作为结算含税总价。 2、工程量计算及确认规则:按甲方提供的乙方实际施工的图纸、变更单及有效签证单计算合格工程量,需要时现场测量工程量,两者不一致时按量低的计入。乙方不得以实际到场材料设备数量作为结算依据。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超出图纸、规范及返工的工程量不纳入计量范围,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超出合同约定施工范围且未签订补充协议的,不予计算工程量。 投标说明:付款方式: 1、本合同工程招标方不支付预付款,乙方应有满足正常施工生产的流动资金。 2、本工程按月结算,按月进行每期付款,支付额度为累计结算金额的70%,每期支付金额时应扣减各种扣款项、暂扣款项等;建设单位对整体工程竣工结算后支付到95%,剩余5 %作为质保金,待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不计利息),本分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如建设单位对甲方的付款比例调整,甲方有权按调整后的比例对以上款项的支付。 招标方向中标方付款与本工程建设单位支付招标方工程款的时间、比例、方式相结合,即使单次付款比例超过合同约定,也不代表招标方按照突破建设单位付款条件向中标方付款。 3、必须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及设计要求,符合乙方向甲方承诺(含经甲方审核的施工方案要求)或对外公开宣传的企业技术质量标准要求,双方约定适用于本工程的规范、标准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符合图纸及设计要求。如上述标准之间存在不一致,以要求更严格者为准。 完工后,甲乙双方**监理工程师,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评定标准。 4、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陕建筑信、承兑汇票(含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银行E信、供应链金融、银行转账等。合同金额超较大时,****银行转账支付方式为主。按合同约定的账户、开户行、纳税人识别号或合同签订后中标方提供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支付工程款。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贴息费用及手续费由中标方承担, 招标方选择承兑支付时,向中标方的承兑接收系统发出支付指令或采取其它方式通知中标方领取接收承兑时,视为招标方已依约支付相应工程款,中标方拒不受领视为自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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