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公司
1、本次招标为:****2024年内燃观光车采购项目
2、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的形式,意向投标人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小组评审合格后才有资格参与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具体如下:
1)营业执照、公司资质、合法有效,且与报名单位主体名称一致(硬性要求);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司、非独立法人的个体户参与投标,不得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硬性要求);
3)报名单位不得以类似“××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同时报名,****集团****公司报名(硬性要求);
4)报名单位成立时间不晚于2021年4月(硬性要求);
5)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硬性要求);
6)经营范围具备:汽车零售、燃油观光车或特种设备销售等(硬性要求);
7)过去近三年内(2021年4月30日至今)作为独立中标人成功和实质上完成不少于3个汽车销售合同及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15万元(报名需上传相关合同原件扫描件)(硬性要求);
8)需提交近三年财务报表,证明其财务状况(硬性要求);
9)年平均营业额不少于50万元(硬性要求);
10)投标业务负责人、投标管理员必须是本单位职工,需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如提供不了社保证明,需提供本单位个税纳税证明)(硬性要求)
4、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由乙方负责发货,货到甲方指定场地安装并调试完毕后,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0%,甲、乙双方结算完成,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全额合法税务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剩余5%留作此次采购项目的质保金,经甲方书面确认此次采购项目验收合格日起算6个月内为质保期,质保期满、经甲方书面确认未发生质量问题或乙方已妥善解决全部质量问题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质保金余额(不计利息)。
5、供货绝对工期:(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
6、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14:00(以系统时间为准),请各报名单位提前几天申报以便审核
7、特别声明:
1)不允许在其他单位注册的项目经理以任何形式在本项目担当项目经理;不允许投标人将本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
2)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3)供方入围与公告中资审标准不一致时,以招标人最终系统入围结果为准,招标人有最终解释权。
2024-05-15 14:00:00
联系人:赵思雨 联系电话:139****3734
所有报名资料全部上传招采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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