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知院东莞巡回审判法庭跨域专线租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略)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知院东莞巡回审判法庭跨域专线租赁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东莞市 | 公告时间 | (略):(略) |
首次公告日期 | (略) | 更正日期 | (略) |
更正事项 | (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黎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略) |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知院东莞巡回审判法庭跨域专线租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 原磋商文件标(略):“专线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更正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2. 原磋商文件付款方式:“1、专线验(略),一次性支付12个月专线费用;2、采购人凭成交人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支付本合同费用。”更正为:“第一期: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开具发票后一个月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12.83万元;第二期:服务期满10个月,成交供应商开具发票后一个月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剩余款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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