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龙光物业汇聚机房采购项目于2024年4月29日9时00分开标,已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选方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选候选人的应答报价及中选情况:
中选候选人:****;
应答报价:15800元/平米(含税);
中选份额为100%;
二、评审情况:
中选候选人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质量要求、工期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位评委根据采购文件中载明的评审标准和方法于2024年4月29日完成了本次评审工作。
三、中选候选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证书:
本项目不涉及
四、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公示期内,如对中选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提出。
特此公示。
采购联系人员姓名:史经理
采购联系人员电话:187****6036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shidongxiao@sd.****.com
应答人认为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对评审结果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得对其他应答人未公 开的应答内容及评审细节进行异议,否则我方有权不受理。此链接仅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