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安徽省半汤疗养院康养中心配套设施与环境改造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二次) 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安徽省半汤疗养院康养中心配套设施与环境改造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二次)
项目编号:(略)
采购方式: (略)
开启日期: (略)
二、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略)
响应报价:(略)
第二成交候选人:(略)
响应报价:(略)
公示期:(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略)4楼407室,联系人:童超(13339109890),联系电话: 0551-65149581/582-820、832。
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邮 箱:(略)
四、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略)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略)。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略),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略)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