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采购图书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商业街1号写字楼704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壹拾玖万元整(¥****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 称:****采购图书项目(二次)。 品 牌:/。 规格型号:正版。 数 量:本次增购纸质图书11万册、电子图书30万册及入系统和图书上架。 单 价:/。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运华、宋贤亮、王金虎、宋秀梅、曹永武(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未进行最终报价情况、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和评审价等。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公告发布期限:2024年4月3日
3.开标日期:2024年4月11日
4.资格能力条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皖字第259号
5.业绩:本项目未作要求
6.信誉(荣誉获奖):本项目未作要求
7.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未作要求
8.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公司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资格性审查不通过;**中天****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包括总价和单价),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符合性检查不通过。
9.投标人评审排序: 详见附件
10.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和评审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4月25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009。
(五)中标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市**区药都路和京九铁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58-****9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希夷大道 455 ****中心五楼 F519
联系方式:0558-****075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 话:0558-****075
十、附件
1. 竞争性谈判文件
2. ****书目
3.分项报价表,投标人的最终报价、评审价和最终排名。
2024年4月 15日
1.竞争性谈判文件.pdf2.****书目.xls3.分项报价表、投标人的最终报价、评审价和最终排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