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将乐县南口镇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灾毁农田修复)项目已由三明市农业农村局以明农[2024]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单位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将乐县南口镇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灾毁农田修复)项目将乐县南口镇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灾毁农田修复)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将乐县南口镇大拨村、(略)东坑村;
2.2 工程规模:(略)
2.3 产业类型:(略)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主(略)保持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2.5 最高控制价:(略)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略)
2.7 质量要求:达到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合格标准、达到《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 (闽农建函〔(略);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3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略)。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略)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0日08至2024年5月16日18(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略)gov.cn/smwz/)(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略)gov.cn/smwz/)(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略)gov.cn)、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略)gov.cn/smwz/)上发布。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略)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及明发改民营[2023]82号的规定。本项目对无失信记录企业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对于有失信记录企业须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略)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要求补缴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略)
地 址:将乐县南口镇松岭村永康街57号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北路109号12幢604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略)
联系电话:(略);(略);(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略)
地 址:(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略)
地 址:(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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