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鹤学校提质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
报告的批复
株洲(略):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批白鹤学校提质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天教请字〔2024〕7号)和《白鹤学校提(略)。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学校硬件设施条件,改善学校教书育人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完善使用功能。根据《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略))、《天(略)(株天政发〔2019〕6号)、区人民政府《政府常务会议决议书》(2024年4(略))、区财政局出具的《资金来源审核意见》(2024年4月28日)、区教育局出具的《株洲市天元区地方自筹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审查表》,同意实施白鹤(略)。
项目代码:(略)-04-(略)。
二、项目建设地点:(略)
三、项目建(略):(1)10#学生宿舍、14#教师公寓、11#男生宿舍屋面防水翻新改造9085㎡。(2)室外给(略)。(3)乔木(略)。(4)垃圾外运1600m3。
四、项目单位(法人):(略)
(略)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95万元,预备费5.13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财政资金。请按《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22〕8号)、《株洲市政府投资项目成本控制管理暂行办法》(株政办发〔(略)和《天元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株天政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七、项目(略),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略)。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相关部门审(略)。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7个月(自开工之日起)。请切实加(略),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九、根据国家(略),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略),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十、请项目法人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略)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十一、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4个月,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略)。项目在(略),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略),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维稳管理。
株洲市天元(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