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简称“委托人”)委托,拟向在广东省设有总部或分/支机构的银行机构申请银行融资服务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高于7000万元,用于高新区顺德一中西南学校二期商业体(15号楼)工程。本项目委托人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略)中选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单位参与。
(一)基本情况
1.委托人:(略)
2.方式:企业比选(注意事项:本项目为企业自主行为,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畴)
3.比选项目名称:(略)
4.比选项目编号:(略)
5.选定银行数量:(略)
6.比选人参与资格:
1)在广东省设有总部或分/支机构的银行机构;
2)本比选接受联合体参与(联合体比选的比选人提交了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比选协议》和《比选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
3)取得比选人分/支机构银行审批部门对委托人上述融资项目盖章的授信批复或授信意向书(须提供批复截图或授信意向书核实);联合体参与(略)团确认函(不限于融资额度、授信年限、还款计划、贷款利率等内容);
4)比选人必须是持有银行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5)本项目接受分/支机构比选,同一上级单位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比选。
(二)比选文件获取:
符合资格的比选人应当在2024年 5 月 10 日至2024年 5 月 15 日期间(工作日08:30至12:00、14:00至17:3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略)(详细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近良居委南翔路 6 号至壹大厦 8 楼 806)进行报名。
1)获取比选文件具体事宜:完成报名手续后,免费提供比选文件电子版。
2)报名: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如采用邮件方式的,请将以上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作为邮件附件,以项目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发送至以下邮箱:(略)。
注:上述报名材料仅为降低无效投标的提醒作用,不作为报名的必备条件。
(三)比选规定:(略)
1.比选资料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件一份。(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若副本的内容与正本的内容不相符,以正本为准)
2.比选资料接收(略):2024年5 月 23日上午09:30:00,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比选资料将被拒绝。
3.比选时间:2024年 5 月 23 日上午09:30。
4.比选地点:顺德区杏坛镇顺业东路33号机械装备产业园1栋8楼。
(四)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gov.cn/ggzy/)和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http://(略)gov.cn/shdz/)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略)com.cn/)。后续如有对比选文件的修改、答疑或通知也在上述媒体中一并公布。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委托人:(略)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略)
监督机构:佛山市顺(略)
联系电话:(略)
异议受理及监督邮箱:(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近良居委会南翔路6号至壹大厦806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方式:(略)
(略)
2024年 5 月 9 日
附件:
比选公告—(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