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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四期)项目-高新区 硅基产业园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园区****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四期)项目-高新区硅基产业园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概算审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四期)项目-高新区硅基产业园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2-441426-04-01-988751)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103754.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5369.33平方米。包括:**1栋5层的研发楼,占地面积约2057.6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9993.33平方米;**1栋5层的宿舍楼,占地面积约1538.9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135.63平方米;**1栋1层的设备房,占地面积约602.2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02.20平方米;**5栋1层的厂房,占地面积约38146.3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8146.36平方米;**2栋5层的厂房,占地面积约8032.6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0437.05平方米;**1栋1层的污水处理间,占地面积约87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875平方米,地下水池建筑面积约179.76平方米,以及场地、绿化、围墙、挡土墙等其他配套工程。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38307.53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28170.77万元(包含设备购置费4446.7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958.40万元,预备费用2490.33万元,土地购置费用4688.03万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四期)项目-高新区硅基产业园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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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办公室、审计局、统计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局、****环境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