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略)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地址:(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略),010-88909850,(略)
代理机构地址: **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1001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略)”已具备比选条件,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中选单位。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略));
(4)近三年内参选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略)gov.cn)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参选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6) 本项目不(略)。
4. 领取比选文件时间:
(1)请于 2024 年 05 月 10 日至 2024 年 05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略)),每日上午 0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时间,下同),在以下指定地点:**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1001室 持下列相资料领取比选文件:
(1)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略))为:2024 年 5 月 13 日 14时00分,地点为**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1001室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二、开标时间:(略)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