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报告厅提升改造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09日 17:(略)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略) 每日上午:9:(略) 至 12:(略) 下午:12:(略)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登录**市公共**交易管理系统(http://(略)5.222:81/)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5月30日 14:(略) | ||
开标地点 | **市公共**交易管理系统(http://(略)5.222:81/)网上开标大厅(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供应商不参与现场开标) | ||
预算金额 | ¥180.(略)(略)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略)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 ||
代理(略) | (略) |
项目概况 |
(略)报告厅提升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市公共**交易管理系统(http://121.18.5.222:81/)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0日14点(略)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报告厅提升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18(略)0
最高限价(如有):16(略)0
采购需求:(略)报告厅提升改造项目,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和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略):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0日至2024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9:(略)至12:(略),下午12:(略)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市公共**交易管理系统(http://(略)5.222:81/)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略)
售价:0
四、提交投(略)
2024年05月30日14点(略)分(**时间)
地点:**市公共**交易管理系统(http://(略)5.222:81/)网上开标大厅(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供应商不参与现场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已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市公共**交易管理系统(http://121.18.5.222:81/)下载招标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需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获取本项目文件。若因投标人原因获取文件不成功,后果自负。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请按照“**省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信息动态”中“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 的要求办理相关市场主体注册手续, 并办理数字证书 (CA) 。从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必须在系统中获取),下载成功则视为报名参与成功。若经开标现场查验投标人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该单位将不能进入评审阶段,后果自负。具体操作可参考“**省公共**交易信息平台”(网址: http://www.hebpr.cn/)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各投标人请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投标人延误自行负责。(技术支持电话:4(略)-998-(略),** CA 技术服务电话:4(略)-707-3355)。3、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同时发布(除上述公告发布媒介外,我单位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单位为招标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4、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应分开编制商务标(明标)与技术标(暗标),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