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六盘水首钢水钢医院有限公司委托就采购(略)事宜公告如下:
我平台负责组织采购相关工作,六盘水首钢水钢医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与竞得客户签订合同等工作。
项目名称:(略)
一、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符合本次采购的公司法人或供应商。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二、特殊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具备(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备零售经营方式)、以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2、必备条件:具有贵州省内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凭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略)
3、符合国家行业规范标准,须在六盘水市拥有当地运营团队及可查询的工作地点,具备相应人员配置,配送、质管、发票开具、售后等服务管理要求。
4、供应商应为行业内资深且拥有该项目丰富运营经验的企业,在市场上有可供参考的运营经验,需提供此项目已合作的客户名单5家以上,并可查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6、本项目涉及办理的相关许可,需在报价(略)(消防)和公安等部门了解项目是否能够取得许可,出租方不提供任(略)。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全(略),与出租方无关。
三、(略):首钢水钢(略)签订施工合同,竞得方在合同签订后7工作日内组织人员进场,院方将场地移交给竞得方。竞得方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的视为违约,违约行为按扣除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处理,未按合同时限组织管理场地视为违约,违约行为按照《买卖合同》约定条款进行处罚。
四、款项支付:(略)
五、代理服务费收取:竞得方在竞得后两个工作日内向(略),收费标准详见竞价文件,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时限缴(略),扣除全部竞价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