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4月30日,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市生态环境信访件26件,现将第十二批交办问题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受理编号****:“举报人反映**区国电后面有大片倾倒的炉灰炉渣,遇到刮风天气时扬尘严重,之前向市长热线反映过该问题,对目前整改情况不了解,同时举报人希望核查处理这类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单位是否有相关资质,担心处置不当影响地下水质,间接影响农业种植和畜禽养殖。” | ****政府,****环境局、******局 | 经核实,该信访举报地点为华电****公司后面,举报对象涉及克拉玛****公司****商贸有限公司2家单位。 克拉玛****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2日,位于****市**区金西八街24号,主要从事加气砖制造、固体废物治理。克拉玛****公司粉煤灰堆放于灰库内,炉渣堆放于厂区东侧,炉渣采用防尘网覆盖。 ****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2月6日,注册地为****市**区北斗路23号4楼110号,主要从事固体废物治理。****商贸有限公司租赁**盛洁****公司“金西八街以**域、****电厂以南”的仓库,现场核实****商贸有限公司将1000吨脱硫石膏露天堆放于仓库北侧,100吨煤矸石露天堆放于仓库西侧。 综上所述华电****公司周边不存在倾倒炉灰炉渣情况,****商贸有限公司存在将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露天堆放的行为。****环境局****公司立即整改。 ****生态环境局****分局2023年以来市长热线受理清单,未接受过此信访件。 经核查克拉玛****公司****商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2家单位均可从事固体废物治理行业。根据克拉玛****公司****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的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文件,2个建设项目均未涉及地下水影响。 | 部分 属实 | ****商贸有限公司存在将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露天堆放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环境局****公司立即整改并依法立案调查。 | |
2 | 受理编号****0020:“举报人反映**区壹景阁小区1栋靠近围栏处有较高的土坡,每次刮风都会产生扬尘,导致窗户无法打开,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希望相关部门处理。” | ****政府,****建设局 | 经核查,壹景阁小区1栋靠近围栏处地块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居委会用地,无法进行硬化和永久绿化,根据《**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五条可以进行临时绿化。 | 属实 | 4月29日,克拉****建设局组织企业采用异地绿化方式对**区壹景阁小区1栋靠近围栏处较高的土坡进行基础复绿。目前,企业正在进行种植土换填、管线采购、苗木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计划5月3日进场施工,该项目计划于5月30日完工。 | |
3 | 受理编号****0021:“举报人反映**区天池北小区60栋高层东侧靠近地下车库存在废机油桶,桶内不明液体泄漏至硬化的砖地面大约10平方米。” | ****政府,****环境局 | 经核查,天池北小区60****停车场入口处存放有一个铁桶及部分轮胎,铁桶周边地砖沾染油污。现场勘察铁桶内盛装的物质为废机油,铁桶未渗漏。该废机油桶和轮胎为**区耐驰轮胎零售店所有。**区耐驰轮胎零售店,个体工商户,主营业务为轮胎零售、机动车保养,经营地点为****市**区阿山路29-9号。 | 属实 | 要求该店铺负责人对占用公共区域的杂物立即进行清理,并开展普法教育,规范该店铺对废机油等废弃物的管理。目前,该店铺已将占道存放的废旧轮胎全部清理,将废机油桶转移至室内,张贴危险废物警示标识,废机油铁桶存放地面垫有铁制托盘,防止渗漏,对放废机油的贮存点进行了规范,并对室外沾染油污的地面进行现场清理。 |
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市期间:2024年4月10日—4月29日
投诉举报电话:0990—****357,邮政信箱:**市第A020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10:00—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