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略) (2)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行政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未被(略)级; (4)未被(略),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5)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略) (6)投标人①未被“信用中国”(http://(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 http://(略)gov.cn/ 查询);③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 (略)gov.cn 查询);④未被列入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略)cn)“招投标不良行为警示名单(黑名单)”;⑤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各投标人应在上述网站中将查询结果打印出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附在投标文件内,查询日期须为本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之后; (7)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 号)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 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gov.c))”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出来并加单位公章后附在投标文件内,查询日期须为本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之后; (9)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