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切实保障2024年全省十大民生项目顺利推进,确保我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圆满完成,优化培训机构建设,根据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条件
1.**市范围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五年内无不良记录。鼓励农广校、涉农院校等公益性机构和涉农企业等社会力量充分参与承担培训工作。
2.具备培训必需的教学、实践、管理、设施设备和跟踪服务等基本条件,能够完成培训资料和数据的上报、管理和建档工作。
3.熟悉农民培训特点,具有较强的农民培训组织招生能力和丰富的农民培训经验,证明材料齐全。
4.具备稳定的培训教师队伍、****基地和运用现代化手段开展培训的能力。
5.****农业农村局指导下开展培训工作,接受项目日常监管和培育效果评价。
二、培训机构认定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培训机构自愿申报的原则,择优认定**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
三、培训机构应提供的申报材料
1.培训机构书面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培训设施设备、实训基地情况、历年开展农民培训情况、保障措施等)。
2.**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认定申请表(见附件)
3.培训机构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4.培训机构教学管理和财务制度;
5.培训机构教学管理人员花名册、培训教师名单
6.****基地名单和照片;
7.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
四、培训机构认定程序
1、市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培训机构认定条件、原则、报送材料和受理机构等。
2、自愿申报认定的培训机构,****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资料。
3、市农业农村局接到培训机构申请后,组织****小组进行评审,并****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五、受理部门及时间
自愿申报参加认定的培训机构,需上报**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纸质申报资料(一式三份),于2024年5月14日下午6:00前****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所有申报资料请用文件袋密封。
联系人:琚成 联系电话:0710-****823
地 址:****政府综合大楼****科技教育股
附件:**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资格申报表
附件:**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资格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