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高税无地企业的用地安置需要,根据《有机更新及高税无地(少地)入围企业安置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局将组织开展2024年高税无地企业土地安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置计划
地块名称 | 占地 面积 | 所属 镇街 | 准入行业 | 拟安置 企业数 |
金义东路与义武公路交叉口西侧 | 约11亩 | 赤岸镇 | 印刷包装 纺织服装 | 1家 |
约10亩 | 1家 | |||
约10亩 | 1家 |
二、报名条件
(一)高税无地企业
1.纳税情况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最近三年自营纳税总额达到500万元(含)以上;(2)最近五年自营纳税总额达到800万元(含)以上;(3)最近五年每年自营纳税额100万元(含)以上。
2.企业股权结构清晰,有明确实际控制人且大股东占比50%以上。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17日
2.报名地点:**市经信局1308办公室产业发展科(江东中路2号行政四号楼13楼)。
3.报名资料:报名表(加盖公章)、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查)、企业简介及其他证明资料等。
四、其他告知事项
1.每家企业限报名一个地块。已获得过宗地的高税无地企业,不得报名。
2.报名企业在最近五年(与计税年限一致)内有重大的信用失信、行政处罚等情况的,将取消资格。
3.报名企业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报名资格,或有意隐瞒企业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企业大股东发生变更的,企业自营纳税额须重新计算。
5.咨询电话:经信局产业发展科何江波****6332、吴红波****4319;赤岸镇经发办王军锋****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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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9日
附件1
高税无地企业土地安置
报名表
企业名称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行业类别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企业类别 | £高税无地企业 评定时间: 年度 | ||||
报名地块 | 镇(街道) 地块 | 用地需求 | 亩 | ||
企业近三年获**誉 | |||||
本公司郑重承诺:本次提交的高税无地企业土地安置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可靠,我公司对其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若申报材料中有虚假、伪造等违法违规情况,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盖章) 时间: | |||||
附件2
承诺书
本公司已参加2024年高税无地企业土地安置报名,落实工业用地后,本公司将与属地镇街签订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协议。本公司承诺:该地块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400万元/亩,年亩均税收(税收口径参照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计算)达到30万元/亩;如未达到30万元/亩,自愿按照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履行违约处置措施。
违约责任主要有:
(一)全生命周期管理考核起始日后,亩均税收以五年为一个考核期。任何一个考核期内,我公司实际纳税未达到年亩均税收30万元/亩的,则根据以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年亩均税收额在上述基准额50%以上的,我公司按照以基准额计算的应纳税总额与实际纳税总额的差额,向属地镇街支付违约金。
2.实际年亩均税收额不足上述基准额的50%的,除应按照以基准额计算的应纳税总额与实际纳税总额的差额向属地镇街支付违约金外,我公司退还该块土地。
(二)全生命周期管理考核起始日后,任何一个考核期内,我公司连续两年被评为**市工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D类企业或连续三年被评为**市工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C类企业(含)以下的,我公司退还该块土地。
承诺人:(公章)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