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智路、敬山路道路附属设施提升工程交安设施工程施工竞争性谈判公告
启智路、敬山路道路附属设施提升工程交安设施工程施工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区
发布日期:2024-05-10 10:05
项目编号: XZP202****900266
项目名称: 启智路、敬山路道路附属设施提升工程交安设施工程施工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启智路、敬山路道路附属设施提升工程交安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8.653683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启智路、敬山路道路附属设施提升工程交安设施工程施工,包含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供电及信号管线、标志标牌、地面标线(不含临山路、观山路等其他道路交叉口的标线)、标志牌立杆杆件及基础等。具体以招标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
范围 | 启智路、敬山路道路附属设施提升工程交安设施工程施工;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2)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专业承包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二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含)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①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公路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②供应商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2023年4月-2024年3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4)供应商须承诺:“我方承诺本工程交安设施工程施工安装调试参照《**市智能环保型电警前端系统2020年度建设技术规范》,必要时可请交警现场指导施工,相关费用计入本次报价中。同时我方考虑到**市交管部门已经建成了较为完备的交通违法数据综合管理平台等,**的交安设施设备必须综合考虑现有的平台结构、功能、接口和交管部门要求,保证建成后顺利移交交管部门并实现控制点数据无缝接入现有平台,否则由我方承担一切损失。”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5)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供应商,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谈判:(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6)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相关文件要求,供应商应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供应商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7)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证书。 (8****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供应商须将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复印件编入响应文件中,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一级建造师证书复印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如下: (1)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协议须经联合体各方盖章,其他投标资料由牵头单位盖章即可。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05-10 09:00 至 2024-05-14 17:30 |
获取方式 | A、报名方式:网上获取 B、方式:网上获取,将下述资料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qq.com,邮箱主题: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工作人员核查无误后发送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 (1)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复印件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获取文件登记表(格式自拟,包含供应商名称、报名时间、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用:100 元人民币,无论是否中标,费用不退。支付宝付款账号:****@qq.com,户名:陈元辉。 (4)未按上述要求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接受审查的供应商,不予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5-16 14:30 |
递交方式 | **市**区文苑路118****中心107室纸质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05-16 14:30 |
开标地点 | **市**区文苑路118****中心107室 |
其他
1、工期:30日历天。 3、最高限价:128.653683万元。(超过此此限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5、发布媒介:**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 6、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7、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和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收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苏价服【2014】383号文收取,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综合考虑到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文苑路118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开发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幢三楼
联系人:陈元辉
电话:151****9905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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