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行政划拨公示2024-07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略)的要求,经研究,拟同意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行政划拨公示如下:
单位:(略)
序号 | 申 请 人 | 项目名称 | 宗地位置 | 申请面积 | 用途 |
2024-H07 | 福建铁路有限公司 | 雁石南牵引变电所 | 新罗区雁石镇楼墩村 | 1.575 | 交通运输用地-铁路用地 |
行政划拨供地公示时间为10天,在公示期间,如单位或个人对该行政划拨有异议,请与龙岩市(略),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龙岩市自然资源局拟将供地方案报龙岩市人民政府批准。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略)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二○二四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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