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教育局购买保安服务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略)
一、合同编号: (略)-001-01
二、合同名称: (略)
三、项目编号: (略)
四、项目名称: (略)教育局购买保安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略)教育局本级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供应商(乙方): (略)
地 址: (略)鞍海路43-14
联系方式: (略)
六、(略)
履约内容: 依据千山区教育系统实际情况,保安公司为(略)教育局直属学校及东鞍山街道、汤岗子街道所属学校提供驻校安保服务,包括学校大门门卫、巡查等岗位,共计45名男保安。人员组成为十三中10人、矿山高中(教师进修学校)11人、旧堡小学4人、东鞍山矿小学2人、区中心幼儿园4人、教育集团8人、汤岗子小学中心校4人、龙岭小学2人。
履约要求: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针对学校服务对象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校园安全服务方案,并报区教育局安保办审定、备案。 2、根据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安全防火措施。 3、编制管理保安工作计划,检查执行情况,对各区域保安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4、负责与千山区教育局安保办公室联系,接受检查和监督。 5、负责编写保安队伍的培训计划,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培训。包括校园疫情防控知识等,并组织实施、考核。 6、负责保安工作巡查记录、交接记录、登记记录等相关记录的收集、整理、存档工作,并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7、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遵守相关疫情防控规定,所产生的费用由保安公司承担。 8、服从学校对保安员工作的临时安排。
履约期限: 1年(暂定(略)至(略),最终已合同约定日期为准)。如服务方在履行服务中尽职尽责,经招标方、派驻学校年度评议考核,总评达到优秀的,可以续签1年。否则由三方协商是否续签。双方续签和重新招标应在合同执行日前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履约地点: (略)
七、验收日期: (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张闯 衣志远 许舒
九、验收意见: (略)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