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月5日7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略)
电话:(略) 传真:(略)通讯地址: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汝阳分局((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略) |
1 | 洛阳汇佳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板2000吨项目 | 汝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 洛阳汇佳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河南泰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拟建项目位(略),租赁是润岩物(略),厂区北侧为汝安路、东侧为建材产业园、南侧为强盛陶瓷厂,西侧为产业集聚区内部道路。在车间内安装塑料板生产线2条,并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固废暂存区等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21.6万元。 | 一、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废气主要为 挤出机、切割机和破碎机产生的废气。挤出机出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 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切割和破碎设施采用集气罩收集粉尘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切割工序共用),经15m高(略)。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略))表5 要求,非甲烷总烃同时满(略)同时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二、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至汝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4三级标准要求及汝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 三、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危险(略),各类固废分类堆存,及时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次品及废边角料、废包装袋和废薄膜。边角料和次品(略)固废暂存间,定期(略)的废活性炭和废催化剂。废活性炭使用专用包装或容器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催化剂不在厂内暂存,直接现场更换,记录存放和转运台账,记录危废转移联单;生活垃圾经生活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设备主要为切割机、破碎机、风机等,通过厂房隔声(略),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