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三医院 精神科住院部5号楼及食堂室外污水改造工程 电子卖场竞价公告
株洲市三医院
精神科住院部5号楼及食堂室外污水改造工程
(略)公告
株洲市三医院精神科住院部5号楼及食堂室外污水改造工程(略)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价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项目名称:株洲市三医院精神科住院部5号楼及食堂室外污水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略)
采购预算金额:按实际工程量计算,竞价上限(略).91元,工期60天。
本工程付款方式:(略)后付清款项。
二、供应商(略)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略)
(2)具有良好(略)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略):
2.1报名公司具(略),现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持有效资格证件。
2.2参加竞价的公司须联系后勤科科长李元霸(联系电话:(略))、监审科科长曾雅丽(联系电话:(略))进行现场勘察并领取现场踏勘确认表,来现场勘察公司须一并出具相关资质证件及报价清单(参与竞价的单位报价清单要我院上传的清单明细一致,须单独密封包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略)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略)。 三、竞价时间、地点及方式竞价时间:2024年5(略)
竞价地点:(略)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株洲市三医院 地 址:株洲市荷塘区水文路150号 联系人:后勤科李元霸(略)、监审科曾雅丽(略) 五、投诉质疑:监审科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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