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农村公路提升工程(岭**岭北~雪丁公路)(施工)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2024年**市农村公路提升工程(岭**岭北~雪丁公路)(施工)已于2024年4月30日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调整: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2) | 信誉 | 信誉1.5分 (1)人员信息公开得分:下列人员信息投标截止时间在“**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中已全部公开,且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带有系统水印的《主要人员信息一览表》件的,得0.5分: a.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信息、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信息; b.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信息; c.安全负责人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信息。 (2)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得分: a. AA、A级投标人在投标中选择使用信用等级得分且有效的(投标截止时间信用等级为AA、A级时可使用。《信用评价结果使用承诺书》中载明有效期,开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使用承诺书》应在有效期内),信用等级得分为0.5分(无效或未使用的得0分);B级得分为0分;C级得分为-0.5分;D级得分为-5分; b.****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得分按0分计算。 注:投标人选择使用AA、A级信用等级得分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从“**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中的《信用评价结果使用承诺书》(承诺书在“**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中,且含该系统水印)。 (3)已完业绩信息公开得分: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公路施工类似项目业绩投标截止时间在“**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中已全部公开并按要求提供了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截图的,得0.5分; (4)近一年( 2023年 1 月1日以来),****运输部、****运输厅、****委员会三部门以外的省级及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限制投标,并在处罚期内的,如实填报的扣1分,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并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按投标人须知第3.5.11项处理; (5)近三年( 2021 年 1 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工程建设领域中,有行贿行为未构成犯罪的,如实填报的扣1分,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并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按投标人须知第3.5.11项处理; (6)近三年( 2021 年 1 月1日以来),投标人因公路工程(含附属设施)质量、安全****运输部挂牌督办的,如实填报扣2分,****运输厅挂牌督办的,如实填报扣1分,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并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按投标人须知第3.5.11项处理。 |
现调整为:
2.2.4(2) | 信誉 | 信誉1.5分 (1)人员信息公开得分:下列人员信息投标截止时间在“**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中已全部公开,且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带有系统水印的《主要人员信息一览表》件的,得0.5分: a.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信息、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信息; b.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信息; c.安全负责人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信息。 (2)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得分: a. AA、A级投标人在投标中选择使用信用等级得分且有效的(投标截止时间信用等级为AA、A级时可使用。《信用评价结果使用承诺书》中载明有效期,开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使用承诺书》应在有效期内),信用等级得分为0.5分(无效或未使用的得0分);B级得分为0分;C级得分为-0.5分;D级得分为-5分; b.****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得分按0分计算。 注:投标人选择使用AA、A级信用等级得分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从“**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中的《信用评价结果使用承诺书》(承诺书在“**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中,且含该系统水印)。 (3****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拟任项目经理为C级的得-1分,D级的得-2分;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为C级的得-0.5分,D级的得-1分;拟任安全负责人为C级的得-0.5分,D级的得-1分;其它等级或未参加信用评价的得0分; (4)近一年( 2023年 1 月1日以来),****运输部、****运输厅、****委员会三部门以外的省级及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限制投标,并在处罚期内的,如实填报的扣1分,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并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按投标人须知第3.5.11项处理; (5)近三年( 2021 年 1 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工程建设领域中,有行贿行为未构成犯罪的,如实填报的扣1分,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并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按投标人须知第3.5.11项处理; (6)近三年( 2021 年 1 月1日以来),投标人因公路工程(含附属设施)质量、安全****运输部挂牌督办的,如实填报扣2分,****运输厅挂牌督办的,如实填报扣1分,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并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按投标人须知第3.5.11项处理。 |
本补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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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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