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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
(略)第 0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略)
原定开标时间:(略)
一、 答疑内容
1、问:4.6.1对拟派(略):须具有(略)(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本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为职称证为 风景园林施工工程师(阳江市人社局核发) 请问符合要求
答:(略)
2、问: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书或颁发获奖文件或获奖公示日期为准),获得的工程类个人表彰:获得省级(含直辖市、自治区)或市级奖项的,得1分,最高得1分;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得3分,最高得3分。注:(1)本项最高得3分。(2)项目负责人获奖或表彰情况以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或正式文件为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允加分:①获奖(表彰)证书或获奖(表彰)正式文件扫描件;②项目负责人获奖或表彰公示名单的网页打印件(或截图);③若项目负责人获奖或表彰情况为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则须同时提供相关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s://(略)cn/gsxt/newList)登记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该协会组织状态显示为正常方为有效,否则不允加分。(2)项目负责人个人获奖(表彰)包括但不限于:优秀项目经理、优秀项目负责人、杰出项目经理等。QC类、BIM 类、科技、工法及诚信类等不予认可。(3)同一年度的个人表彰只按最高等级计分一次。同一奖项获得不同等级的个人表彰只按最高等级计分一次。若为集体性表彰获奖的参与人员不属于个人表彰,不参与计分。工程项目获奖处于公示阶段的不得分。(3)获奖(表彰)证书或获奖(表彰)正式文件应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4)证明材料(社保证明、网页查询截图或打印件除外,企业诚信信息以我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请问诚信建设促进会、智慧工程研究会、建材工业经济研究会等是否属于相关行业协会
答:(略)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略),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略) 未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略)2 页,请投标(略)。
招标人:(略) | 代理机构:(略) |
地址:(略)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石龙南路1号嘉邦国金中心1座2103单元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方式:(略) | 联系方式:(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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