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泰宁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递交时间:(略)
E(略)Z02 |
无要求 |
2024-05-27 09:(略) |
90天 |
暂无 |
其他 |
25,000元 人民币 |
1,440,000元 人民币 |
综合评估法 |
2024-05-27 09:(略) |
无 |
待定 |
资格后审 |
否 |
0001-01-01 (略):00 |
暂无 |
泰宁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补充通知 E(略) 各潜在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通知为准,其余按招标文件执行。有关招标人对潜(略),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现拟定通知如下: 1.本招标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的七、详细评审,技术得分中序号4.项目技术负责人资信(满分8分)的第(2)点,原招标文件规定: (2)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在2019以来(以批复文件的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中承担过工程总投资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每个项目加5分,此项最多5分。 现修改为: (2)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在2019以来(以批复文件的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中(略)(含5000万元)以上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每个项目加5分,此项最多5分。 2.本招标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的七、详细评审,技术得分中序号5.质量管理体系和其他(满分16分)的第(4)点,原招标文件规定: (4)招标人具备(略),具备土地规划资质的得2分。满分4分。【须提供各主管部门发布的有效资质证明。】 现修改为: (4)投标人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评价资质的得2分,具备土地规划资质的得2分。满分4分。【须提供各主管部门发布的有效资质证明。】 3.招标文件中对应条款一并修改,其他(略)。请各投标人使用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略)人应自行查阅,否则(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日 期:(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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