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2024年度炉渣销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略)2024年度(2024年6月1日-2025年5月31日)炉渣销售项目。
二、招标项目概况及要求:为确保招标人生产及设备安全、经济、稳定运行,保证产出的炉(略),现对2024(略)。预计2024年度1-7号锅炉炉渣产出量约10万吨,此预计产量仅供参考,招标人不承诺保证产量。合同期内招标人按中标价格将产出的炉渣销售给中标人,以实际发生数量结算。合同期内(略)外运出厂,不得造成招标人产出的炉渣无法储存、顶仓落地,不对环境产生污染。
三、质量标准:投标人可预先到现场取样化验相关指标,招标人不保证任何指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服务,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备查)。
2、投标人应为炉渣的终端使用单位或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再生资源销售的内容。
3、若投(略),则必须具有稳定、长期的下游炉渣使用单位,且下游使用单位必须具有合规的炉渣处置资质(须提供距开标时间最近时间段内与下游使(略)。
4、投标人应(略)。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略)。
五、项目投标限价:炉渣竞价起始价为0元/吨,低于此(略)。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填写投标报价单,以元/吨(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形式报出购买(略)。
六、开标时间截止前,若招标现(略),则本次招标做废标处理。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在开标截止(略)。
八、合同履约保证金:为确保炉渣买卖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炉渣买卖合同前,须向招标人缴纳人民币(略)元(大写壹拾万元)/吨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九、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5月13日11时00分,(略)二楼会议室开标。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