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河北高阳经济开发区生态印染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高阳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略))以 高阳审批字【 2023 】5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高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河北高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略)平方米。 服务期限:45日历天;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河北省现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及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水土保持:本次招标为河北高阳经济开发区生态印染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包括对接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名企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市场调研,完成项目所需的报告编制并配合招标人报送、审查、审核论证,并通过主管部门批复等工作。 防洪评价:项目所在地河道边界地形、地貌、河道地质情况等资料的汇总与搜集,所在区域的自然地理、河流水系、水文气象等资料的获取与收集。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审批文件等前期项目资料,完成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报告编制完成后报送行政审批部门待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审批会。根据技术审查会提出的问题逐一修改,最终形成报批文件;
(说明本次招(略)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签订并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3年以后注册成立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从业经历的相关人员; 3.1.5其他要求: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要求对技术标进行暗标评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11 09:00:00 至 2024-05-16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或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略)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5-31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河北高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高阳县三利(略) | 地址:保定市高新区朝阳北大街 1898 号电谷源盛商务大厦 C 座 11 层 |
(略) | 邮编:(略) |
梁下文(质疑投诉受理人) | 联系人:李建彬、刘丽珍、李志远、王天维(质疑投诉受理人) |
(略) | 电话:(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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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电子邮件:(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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