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浙南作物育种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5)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略)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略)(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浙南作(略)(5)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浙南作物育种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5)
数量: (略)
预算金额(元): (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略)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略)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略)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略)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略)cn)
五、(略)
自本公告发(略)。
六、(略)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3.1投标人必须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登记注册,相关事宜请参照(《供应商网上注册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注册-供应商注册申请”),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后台依法进行网上自主下载。3.2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略)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目前“政采云”平台仅支持浙江汇信或天谷CA锁,个体工商户投标仅支持浙江汇信CA锁)申领操作流程”】。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CA驱动和申领流程》:(略)cn/bidClientTemplate/(略)2945.html。《CA管理操作指南》:https://(略)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lwV6GXABiyELHE-oVMj3?keyword。3.4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地址:(略)cn/bidClientTemplate/(略)2975.html),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详见:“https://(略)cn/luban/e-biding”。2.5投标人可通过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提前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采购活动(https://(略)cn/luban/e-biding)。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15258632210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略)
地 址:(略)
传 真:
联 系 人:(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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