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丰都县三合街道南天湖西路37号附7号商业用房招租 | ||
项目编号 | (略) | 租赁底价 | 0.6085万元/年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4-17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4-05-15 |
标的所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略)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略),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略)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租(略),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涉及标的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在资产租赁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就资产租赁公告内容、优先权行权期限、行权方式及后果等通知相关权利人;
7、我方对填写的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予以确认,请按此送达交易相关通知和函件;
8、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贵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https://(略)com/News2017?id=204),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承租方(略),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租赁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名称 | 丰都县三合街道南天湖西路37号附7号商业用房招租 | ||||
坐落 | 丰都县三合街(略) | 楼盘名称 | |||
租赁底价 | 0.6085万元/年 | 租赁期限(年) | 1至3年(由承租方自由选择)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 | 免租期 | 无 | ||
租金(略) | 不递增 | 招租用途 | -- | ||
产权证号 | 无 | ||||
楼层 | 第一层 | 结构 | -- | ||
房屋证载用途 | -- | 招租面积(㎡) | 33.81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是 | 移交时限 | 有租赁,出租方负责在承租方付清标的首(略) | ||
是否存在租赁 | 是 | 原租赁期至 | 2024/6/20 0:(略) | ||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秦老师 | 联系电话 | (略) |
招租方名称 | 重庆市丰教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 |||
行为批准机构 | 重庆市丰(略)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略),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略)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二、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含优先权人)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招租底价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含优先权人),则采取互联网(略)。优先权人要行权的,须在挂牌期内到重庆联(略),均视为其(略)。 三、为保(略),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招租方有权(略):(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略),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交易(略)向承(略)(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略),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租赁合同生效且结清本次交易涉及的款项(含首期租金等)后,可凭租赁合同、招租方出具的退款凭据等资料到重庆联交所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其交易保证金由重庆联交所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四、意向承租方须(略)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无房地产权证;有租赁;标的坐落为派出所门牌号地址;招租面积系招租方自行测量等)及有关政策规定,若决定承租,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租赁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承租方(略),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略),自愿接受租赁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五、标的无房地(略),承租方在房屋租赁后不得以该事项为由向招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六、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金额为1年租金)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略)。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七、租赁前的房产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标的移交后所(略)(含水、电、气(略))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招租(略))。 八、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按合同租金总额的1%收取,由招租方承担。 九、招租方负责在承租方付清标的首期租金且原合同到期后60日内移交标的,租金及租期自移交完成之日起计算。 十、房屋改造装修、排水管道整治必须征得招租方同意方可实施,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不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承租方对房屋装(略),租赁期满,如不再续租,承租方不得要求招租方补偿其装修、装潢费用,并不得以此为借(略)。 十一、承租方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经营者因自身原因违法造成处罚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十二、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服务费不做调整,重庆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它连带责任。 十三、以上标的未经招租方同意不得转租。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略)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0.15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略)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略),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交所集团(略)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鲜老师/舒老师 | 联系电话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