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05-10 16:39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3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再生医学生物材料及特殊金属医材(或材料)加工项目 | **市锦**创业路西侧 | ******公司 | ******公司 | 本项目位于**市锦**创业路西侧,购置地块面积10020.33平方米,**厂房面积19500平方米,新增相应设备,主要从事医学生物材料及特殊金属医材(或材料)加工,该项目建成后,年产胶原蛋白皮肤填充剂12万剂、特殊金属医材10万套、血细胞分离系统10万套和骨水泥填充器及辅助器械5万件。 | 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生****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2.本项目灭菌解析工序外协。 3.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清洗、解析、封口工序及实验过程产生的废气,废气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相应标准。 4.采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消声,降低交通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 5.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 无 |
2 | **市****公司塑料制品生产迁建项目 | **市塘桥镇鹿苑巨桥村巨馨路9号 | **市****公司 | ******公司 | 本项目位于**市塘桥镇鹿苑巨桥村巨馨路9号,投资100万元,租用**鸿盛****公司厂房,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从事塑料抽屉、智能终端外壳、打印机外壳、其他塑料件、纱管的生产。本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塑料抽屉100万套,智能终端外壳50万套,打印机外壳30万套,其他塑料件50万个,纱管80万个。 | 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预****处理厂处理。 2.本项目注塑、回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废气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相应标准。 3.采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消声,降低交通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标准。 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在转移处理危险废物过程中,须按规定办理专项审批手续。厂区内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做好废液(渣)等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 | 无 |
3 | 金属制品生产加工项目 | **市**镇**村工业集中区 | **市****公司 | **君信****公司 | 项目位于**市**镇**村工业集中区,租用厂房面积3657平方米,为**项目,总投资300万元,添置相应生产设备及设施,建成后本项目年产金属框3000只、冲压件1500吨。 | 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2.本项目锯切工序废气经移动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排放,焊接工序废气经移动式焊烟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排放,喷塑工序废气经1套旋风除尘+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回收处理,未捕集废气无组织排放,以上废气执行相应排放标准。 3.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项目运营期的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排放限值。 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