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舒庐干**管渠道日常专业管护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军二中路469号-3
中标(成交)金额:壹拾捌万捌仟陆佰元(¥188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舒庐干**管渠道日常专业管护 |
管护内容 | (1)渠系建筑物机电设备管护(包括小型水闸、放水涵启闭机械及闸门的维护、小型水闸电器设备维护、机房门及楼梯油漆、发电机维护等); (2)管理场所设施管护(包括院内外苗木草皮修整、管理场所水电设施维护等); (3)管护工具物品更换、****管理段食堂灶具更新及机械设备运行应急储备油料等。 |
施工工期 | 本项目招标服务期限为2024年5月至2024年12月 |
项目负责人 | 汪建新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卢宜,龚申山,刘三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4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水务局纪委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2439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
地址:**县庐城镇**北路99号
联系方式:0551-****4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南翔茗座4号楼10楼
联系方式:138****42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4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