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2024年度东部园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监督检查技术服务
三、成交(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略)2024年度东部园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监督检查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略)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采购人的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等相关约定承担本项目。 合同(略):合同签订后1年。服务期满后,如成交供应商履约良好,经双方同意,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双方可续签(略)(续签不超过2次,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略)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略)
七、(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业绩一览表
序号 | 业绩名称 | 签订时间 | 完成日期 |
1 | 2022年度**县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技术排查项目 | 2022年3月21日 | 2022年(略) |
2 | (略)**县特种设备抽样检验 | (略) | (略) |
3 | 2023年**市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技术检查项目 | (略) | 2023年11月10日 |
4 | 2023年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隐患排查项目 | 2023年4月20日 | 2023年12月20日 |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略),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略),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其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部门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略)。
供应商为法(略),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略),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略)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市义安区顺安镇锦绣路国家农业科技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市义安区顺安镇临津苑三期东正大道C22栋309号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