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县三合街道龙河**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和**县三合街道龙河**保障性住房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委员会分别以**发改发【2024】52号和**发改发【2024】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保障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县**大道南侧A9-08-02地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50810.91m2,建筑面积162911.5m2,其中保障性住房115210.10m2 ,配套商业用房885.60m2、配套综合管理用房660.10㎡、托幼教育用房1050.40㎡、****中心1100.20㎡、****中心850.30㎡、****服务站120.40㎡、便民超市450.20㎡,其它公厕、消防控制室、邮件快递服务等设施按相关规范配置、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39320m2、架空层2545m2。主要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绿化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约48706.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769.55万元
2.4 招标范围:(1)设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土石方、建筑、结构、智能化、室内外装饰装修、节能、装配式建筑、绿建、人防工程、海绵城市、附属工程(景观绿化、道路、综合管网、铺装、生化池、边坡等)、BIM设计、保障房管理平台智能化设计、安装(含抗震支架)等满足该项目整体建设、使用需求的方案设计(含方案调整、估算、三维实景模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并通过审查)、施工图设计(须通过审查);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补充设计、设计变更;施工招标、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设计服务;协助招标人及时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后续服务。
(2)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报建审批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方案报建及各专项协办取得工程规划许可,完成初设报建及各专项审查取得初设批复,完成概算编制取得批复,施工图审查及备案、设计变更审查及备案、竣工验收及备案、配合办理结(决)算审计等)。
2.5 设计服务期限:80日历天,其中:
(1)方案设计(含估算) 20日历天;
(2)初步设计(含概算)25日历天;
(3)施工图设计35日历天;
(4)施工阶段设计服务:工程开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的设计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与指导;
(5)协助招标人及时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专项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专项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余先生 | 联系人: | 吴先生 邹女士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2053 | 联系电话: | 023-****3002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