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省**(**)至**(洪口界)公路;
2、建设地点:**省**市;
3、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路线起于**省与**省界洪口界,经金刚镇,****中心镇大瑶镇设互通,经大瑶镇枫林铺设高架桥跨G106,在****办事处设浏**互通后设**河大桥跨**河,经**市区西侧过境后于集里设长蛟冲隧道后再设高架桥跨S103,并于**桥镇长埠岭设浏**互通,再经蕉溪岭(小地名菖蒲冲)设隧道群至洞阳镇,经洞阳镇以南设互通,于**镇并设互通连接G319,终于长永高速公路终点附近,路线里程长65.326km。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100km/h,路基宽度26m。****收费站4处,服务区1处,****中心1****收费站合建),养护工区、****中心、****管理处各1****收费站合建),互通式立交5处,大桥特大桥23座,中桥18座,小桥1座,涵洞177道,隧道6座,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
4、建设单位:****
5、运营单位:**新创建高速****公司
6、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二、验收工作情况
**新创建高速****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托****开展了本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验收组核实了工程前期环评、设计技术资料以及相关文件,对公路沿线的环境状况进行了实地踏勘,对两侧的环境敏感点、受公路建设影响的生态恢复状况、水土保持情况、工程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了详细调查,开展了公众意见调查,并委托环境监测单位开展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省**(**)至**(洪口界)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2020年6月,**新创建高速****公司组织验收调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环境监测单位等单位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进行了自主验收,认为工程基本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现予以公示。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受本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相关公众可发表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看法。公众即日起可以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向运营单位、环保验收单位提出相关意见,公示起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不低于20个工作日内。
联系电话:150****1341韩工 电子信箱:****@qq.com
**新创建高速****公司
2020年6月24日